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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 沈佳暄)截至9月底,我省在全国率先汇交首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共计38个县市区,涉及宗地35.7万宗。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被称为给土地办“身份证”。只有经过确权的土地,才能被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其所有权人才具有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益。这项工作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2月,自然资源部要求全国各地用两年时间,全面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谭静介绍,江苏已于2012年底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任务,为保证数据准确性,近两年来全省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总体思路,在浦口、江阴、东台、泰兴和靖江开展试点,对因征收、行政区划调整、撤村并居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地块进行数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