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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发布公司类案件审判白皮书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月明)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体之一,是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妥善审理公司类案件,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4月11日,南京市中院发布南京法院公司类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2022年),总结五年来两级法院审理公司类案件的基本情况,梳理案件审理中出现的公司治理问题,更好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作用。
庭长周晔向记者介绍了审判基本情况。南京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秉持“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宗旨,精研公司类案件审判,全力提升审判质效。五年来,南京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公司类案件9750件,且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案件增长率持续上升,可见市场经济活跃,公司交易活动频繁,商事主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受理案件中,近九成呈现出“一三七”的类型结构:“一”指传统的股权转让纠纷占比第一,达27%;“三”指申请公司清算等三类案件各占9%;“七”指股东知情权等七类案件占比4%-6%,案件类型多样,各类型结构中的案由分布相对集中均等。在公司类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案件审理天数逐年递减,审理效率不断提高,涉诉企业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本次案例创新性地根据公司的生命周期,分为公司设立、治理、经营和退出四个篇章,每个篇章各选取五个合计20个典型案例发布,为公司在经营全期间的风险防范提供借鉴。”白皮书主要包括保护篇、服务篇和借鉴篇三部分内容,副庭长程俊杰现场选取两个典型案例重点解读,“公司决议违反召集程序被撤销案”即是大股东架空小股东的典型案例,该案有利于督促大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文点评道,白皮书基于审判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针对公司治理的现实困境及法律信用难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典型案例着力于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商业纠纷化解、治理结构完善、创新能力保障等全链条服务,充分体现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展现南京法院助力法治营商环境的暖心服务与硬核担当。
久吾高科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建兵从企业的角度进行点评,南京法院以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的形式,搭建起法院与企业良性互动的连心桥,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形势、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提供风险防范的法律指引。白皮书深刻提示了公司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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