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百分百,“平安快递”门到门。近期,徐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寄递物流业管理的重点难点,靶向发力,精准护航,依托智能科技实践运用,强化部门协作,创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行业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寄递物流业安全监管质效,全力维护行业稳定,让“平安快递”进入千家万户。
协同治理,消除行业管控盲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2日,徐州某快递分包中心工作人员在对快递包裹进行查验时,发现类似寄件香烟包裹。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收到线索后,立即联合徐州市烟草专卖局,第一时间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为全面加强寄递物流业日常监管,徐州市公安局依托全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对接邮管、检察、国家安全、烟草专卖局等部门,构建联席会议、联合调研、专项检查、配合办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六项协同治理工作体系。
“快递的体量逐年增加,光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很不现实。为此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快递源头管控,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确保我市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队长王群说。
徐州市公安局凝聚部门监管合力,全量标准收集“人、地、事、物、组织”等行业管控要素,全面掌控寄递行业动态数据。对第一时间收集和固定的寄递物流业违规证据和线索,建立“挖根、打源、堵渠道”工作路径,强化风险评估和联合研判,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核查采集行业管控要素2300条,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15处(起)。
此外,徐州市公安局创新开展警企合作新模式,牵头与部分品牌企业制定警企安全共建合作工作机制,规范行业资质、人员、安全制度管理,推动企业从源头以“短平快”的方式,有效破解末端网点不严格落实验视、认证等“老大难”问题。
智能预警,摆脱实时监管困境
2月11日,徐州市某快递转运中心“物品卡口”寄递渠道智能管控平台,连续发现4起疑似弹药报警提示,企业安检员现场复查包裹,发现疑似子弹类物品。
治安支队二大队接到此线索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联系刑警支队对疑似子弹作进一步鉴定,并将线索通报辖区治安、反恐部门以及收寄地公安机关,对企业非法寄递行为进行倒查追责。
“我们将违禁物品细分19大类,如果在过机安检时发现可疑物品,该系统第一时间将报警信息发送到现场工作人员和民警手中,极大提高了企业和民警工作效率。”王群介绍,依托寄递渠道智能管控平台,可以实现安检成像自动提取、快速比对,禁寄物品实时报警等功能,有效解决寄递企业以往依托传统安检质量差、效率低、违禁品难发现等难题。
据了解,徐州市公安局通过该系统有效解决涉枪、涉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的检测难题,通过手机客户端即时查看、调取全市网点云监控视频资料,同步物流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掌握网点备案登记、从业人员信息、“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确保“过机安检”24小时全天候检测,从而实现更便捷、高效、规范化的日常监管。
截至目前,该智能安检系统已覆盖全市8大品牌快递分拨中心、16家需在外市分拨的快递企业,成功拦截仿真枪12把、仿真子弹285发、管制刀具26把、压缩容器275件。
精准投递,“快递反诈”入万户
“徐州警方、菜鸟驿站温馨提醒:警惕网购退钱诈骗!警惕刷码领红包诈骗!警惕虚假客服诈骗!”在徐州部分菜鸟驿站的快递包裹上,印有一排醒目的反诈标语,提醒收件人谨防网购类诈骗。
徐州市菜鸟驿站工作人员介绍:“此反诈标识印在收件人必看必核准的单据上,每一单都是自动打印生成,无需人为张贴,实施起来简单方便。”
针对网购群体易骗特点,徐州市公安局联合菜鸟驿站等寄递企业,在包裹收件码附近醒目位置投放反诈宣传内容,同时在线下寄递网点、快递物流车、寄递柜张贴反诈提醒海报。5月份以来,已将印有反诈宣传的1200万份包裹投递到千家万户,张贴“‘三项制度’百分百,‘平安快递’门到门”宣传单3000份。
为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提升反诈宣传覆盖率,徐州市公安局定期组织开展“快递反诈入万户”活动,印发50余万份反诈小提示贴纸,按量发放至全市2200个末端网点、分拨中心,利用入徐快递分拨、快递员上门服务的时机张贴反诈宣传提示,“面对面”提醒快递业主注意防范,着力提升反诈宣传覆盖率、到达率、知晓率、有效率。
“根据颜色和形状来确定违禁品类型。”6月16日,徐州市公安局联合徐州邮政管理局组织全市寄递业安检员培训班,对60余名物流安检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快递安检人员识别各类枪械、刀具、子弹、爆炸物等违禁物品。
“我们定期联合相关部门,组建专业教官团队,对物流寄递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禁寄物品辨识能力。”王群介绍。
今年以来,徐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以“‘三项制度’百分百,‘平安快递’门到门”为主题的业务培训38场次,联合禁毒部门先后两次组织1600余名快递员进行禁毒业务培训。对及时发现提供重大案(事)件线索、及时制止犯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从业人员,一律按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励办法》落实奖励规定,激发从业人员维护社会治安责任心。
(王彪 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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