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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草书是指汉字在各个时期正体的草率写法。如宋代张栻在《南轩集》中说:“草书不必近代有之,必自笔札已来便有之,但写得不谨,便成草书。”狭义的草书则是指经历历史演化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规范且便于书写的字体。草书从初创到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孕育期,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早在秦国文字中就能看到草书风格的萌芽,经历了大约二百多年的演化期,直至汉代中后期才逐步定型。汉末赵壹在《非草书》中记载:“盖秦之末,刑峻网密,官书烦冗,羽檄纷飞,故为隶草,趋急速耳。示简易之旨,非圣人之业也。”由此不仅印证了草书产生的时间,更能看到其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例如汉代的《居延汉简》《武威医简》《永元器物簿》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文字遗迹,均能看出草书在汉代已经日趋成熟。通过历史遗迹我们可以看到,汉代人已自觉地赋予了草书以审美意识。如东汉中期的崔瑗在《草书势》中说:“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副规。抑左扬右,望之若欹。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汉赵壹则在《非草书》中记录下了草书在汉代流行的情景。因此,汉代就已出现了不少以草书闻名的书家,对后世草书的发展及演变起到了重要作用。如:史游、杜操、崔瑗、张芝等。
草书一般分为章草与今草两大类。所谓“章草”,是隶书草化的一种书体,也是草书最早的一种成熟形态。草书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书体,则是在汉代。“汉兴有草书”,此“草书”指章草。章草的名称是魏晋以后出现的,尤其到了东晋以后的书论中常将东汉、三国时期日益成熟的新型草书(今草)相区别,便有了章草的称谓。在历史上章草又称隶草、草隶。“兰亭论辩”中郭沫若将隶书套到汉隶上是不对的。隶书是先秦的大篆古文中衍变过来的,不是从小篆里来的。行书是隶书变演过来的,后再楷书,楷书也叫“章程书”,“世传秘书者也”。张怀瓘《书议》中记载,王献之对其父王羲之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藁草之间,于往法故殊,大人宜改体;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可见东晋时期章草已十分成熟了。东汉末年章草已基本定型,皇象《急就章》、索靖《月仪帖》等,堪称早期章草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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