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许海燕)位于沪苏浙交界处的水乡客厅,是长三角示范区“核心中的核心”,也是跨省域联合开发的先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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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记者从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一体化管理运营规范(2022版)》正式印发实施,意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前提下,推动水乡客厅实现一体化高品质运营。《运营规范》对水乡客厅实现一体化管理运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解决跨省域一体化管理运营协同、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供了借鉴。
记者注意到,《运营规范》以“跨域共治、品质优先、滚动实施、数字赋能”为基本原则,包括生态环境、环境卫生、公共绿化、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建设工地以及应急管理等七个领域。
在生态环境方面,主要围绕生态保护和河湖养护两方面进行规定。如在生态保护上要求水、土、气、生态质量标准应高于两区一县平均水平,生态质量指数(EQI)达到国家二类等;城镇生活污水鼓励接入采用湿地等尾水生态化净化处置装置的污水处理厂,减少尾水直排进入河湖水体。
在环境卫生方面,围绕环境清洁和生活垃圾分类与清洁两方面进行规定。如在生活垃圾分类与清洁上统一垃圾分类标准和标志,并对跨省垃圾清运和处理进行了说明,当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无法正常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时,可探索通过一体化管理运营实现就近处理。
在城镇公共绿化方面,围绕公共绿地养护、绿道绿地养护、风景道绿地养护和绿化设施维护四方面进行规定。如在绿道绿化养护上要求采用科学的植被类型、物种、种植密度等种植结构,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增强碳汇能力。在风景道绿化养护上要结合树种和季节特色,探索“落地不扫”,打造特色公共空间,满足市民亲近自然、邂逅美好需求。
在公共设施维护管理方面,围绕道路养护、桥梁养护、景观照明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四方面进行规定。如在道路养护上鼓励两区一县道路养护管理部门联合选定养护单位,对水乡客厅域内道路进行一体化养护。
在公共秩序维护方面,围绕市容市貌、路面管理和标识系统三方面进行规定。如在市容市貌上要求改扩建建(构)筑物应保持本地风貌,符合《规建导则》关于建筑风貌相关要求。在路面管理上要求道路两侧路灯的高度、间距、悬挑长度、照度应经过两区一县市政部门统一设计并符合相关规范。
在建设工地方面,围绕在建工地和智慧工地两方面进行规定。如在在建工地上要求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2035年达到90%以上。
在应急管理方面,围绕防汛防台、重大活动两方面进行规定。如在防汛防台上要求根据两区一县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按照三地最高响应等级进行响应。在重大活动上要求,重大活动准备阶段应建立两区一县重大活动联动机制,明确活动参与各方的职责与联动沟通方式。
为了保障上述内容实施到位,《运营规范》明确,通过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为水乡客厅一体化管理运营提供可靠保障;同时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引入市场化主体参与水乡客厅管理运营,运用市场力量来协调解决一体化协同推进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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