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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公布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月明)正值“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3月14日上午,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地区2022年度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通过案例宣传,提高消费者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醒广大经营者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共同创建健康、和谐、活力的消费市场环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庭副庭长洪霞通报市消费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情况,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952件,同比上升127%,案件主要分布于服务领域、商品买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行业,涉及的民事案由十余种,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上升,纠纷类型多样化。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新型消费纠纷不断涌现,审理难度明显增加。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新型消费纠纷发生的领域涵盖了网络直播带货、直播打赏、网络拍卖、微信团购、海外代购等网络购物领域,也包含网络约车、外卖送餐、在线教育、医疗美容等服务领域。新型消费往往属于不同领域交叉、重叠地带,而现有相关法律规范尚未完全覆盖所有领域,导致新型消费纠纷的处理存在举证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会上,南京法院公布2022年度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世耀讲述案例——沙某与某家装公司产品装修合同纠纷案,即经营者以不真实名称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影响消费者选择权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王世耀指出,本案中“金螳螂”品牌在家装消费领域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经营者使用含有“金螳螂”字词的企业名称更容易吸引消费者和获得交易机会。该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前,公司名称已由“金螳螂”家装公司变更为案涉名称,经营模式由“金螳螂”直营变更为授权经营。上述变更涉及到公司服务水平、履约能力以及售后质量保证,该公司未及时全面告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应予支持。本案处理既充分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对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作出指引,有利于构建诚实守信的消费市场。
“消费者要谨慎选择商家,不与身份不明的主体进行交易,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正规商家购买产品,并索要正规销售凭据。谨慎选择产品,不要盲目听信宣传,避免冲动消费。谨慎付款数量和方式,消费者在面对大额付款时,谨防付款到非交易对象账户,查看付款账户和交易量是否相符。谨慎口头约定,不轻信对方的口头承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注意保存书面凭据。”针对当前消费领域中的新问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胡庆东向广大群众提出几点注意事项。
2023年,南京市法院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处理好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保护的边界,服务保障消费升级和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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