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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近日,泰州海陵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8年的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13年,兴化的赵某某夫妻因共同经营生意,向家住海陵的王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2分。后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本息,王某将赵某某夫妇诉至海陵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王某本息合计11万元。
赵某某夫妇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海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赵某某夫妇名下财产均已被兴化法院查封,海陵法院无处置权。最终除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以外,本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2014年、2015年两次执行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申请执行人再次向海陵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有房产租金的财产线索。海陵法院终本组立即展开调查核实,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租金收入。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赵某某。鉴于目前其没有可以处置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受偿,承办人又来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通过承租人督促被执行人赵某某主动履行。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进行偿付。
2022年,在时隔8年之后,被执行人最终将本案涉及款项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王某发自内心地感谢海陵法院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为承办人送来一面鲜红的锦旗。
(王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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